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贯彻实施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2010年修订)〉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安〔2011〕101号)、《关于药品GMP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食药监办安函[2011]269号)以及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2010年修订)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吉食药监安[2011]217号)要求,我公司经监督检查,符合要求,同意我公司片剂、硬胶囊剂、软膏剂、乳膏剂《药品GMP证书》有效期按规定予以延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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