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普华制药管理年会圆满结束
滴眼液品种
软膏剂品种
固体剂品种
水针剂品种
独家特色品种
销售咨询:0431-86902018
销售招商:0431-86902291
辣椒碱乳膏:0755-26031599
综合部:zonghebu@puhuazy.com
销售部:xiaoshoubu@puhuazy.com
证劵部:zhengquanbu@puhuazy.com
不良反应中心:phbuliangfanying@126.com
在线QQ:
 
关于颁布《中国药典》2005年版增补本的通知国食药监注[2009]108号
 时间:2010-11-08 | 点击次数:1575
字体颜色

关于颁布《中国药典》2005年版增补本的通知

国食药监注[2009]108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,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:

  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,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了《中国药典》2005年版增补本(以下简称“增补本”),现予颁布,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自施行之日起,同品种的其他标准同时废止。2009年7月1日前生产的药品,仍按原标准进行检验。

  二、自施行之日起,根据增补本需要修改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的品种,应按国家局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变更。2009年10月1日起生产的药品,必须使用变更后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。

  三、标准中采用的新对照品,由起草地区省级药品检验所供应一年。

  四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、药品检验机构要密切配合,认真做好增补本施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。施行中的有关问题,请及时报国家局药品注册司和国家药典委员会。

 

 

 

 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九年三月三十日

【返回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】
 
 

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 吉ICP备16005650号-1
地址: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1105号
传真:0431-86902088  邮编:130012


技术支持:创为信息